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工科为主、工贸结合,主动适应海西经济区建设需求,突出培养现代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技术领域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特色,先后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泉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综治先进单位”、“平安校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9年12月,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12月,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评审批准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福建省24所民办高职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一流”的办学理念,努力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在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综合办学实力处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为了保证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大专
3、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35号(邮编:362000)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有关招生职能部门组成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试点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按照工作职能设立招生工作小组、考务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后勤保卫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编制单独招生宣传材料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考务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命题、考务、阅卷及成绩统计等工作。
纪检监察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所有环节;接受考生投诉。
后勤保卫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考核现场后勤保障、考核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报考条件
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五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类别
学制
计划
人数
备注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光电子技术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通信类(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机电设备类(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汽车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
3
30
工程造价
文、理
3
20
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游戏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3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市场营销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工商管理类(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物流方向)2个专业)
文、理
3
10
按大类招生
财务会计类(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2个专业)
文、理
3
60
按大类招生
合计
200